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校园文化的健康发展,提升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为目标,坚持依法治校、以德育人,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培养具有扎实语言功底和高尚人文素养的新时代人才。
二、组织管理
成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政教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语文教研组组长。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全校语言文字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工作目标
1. 推进普通话普及工作,确保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使用普通话授课;学生在校期间普遍使用普通话交流。
2. 加强汉字书写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书写习惯,提高硬笔和毛笔书法水平。
3. 开展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字活动,如演讲比赛、征文活动、朗诵会等,激发学生学习语言文字的兴趣。
4. 定期举办语言文字培训,邀请专家讲座或组织内部研讨,不断提高教职工的语言文字修养。
四、具体措施
1. 制定年度计划,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之中,做到有目标、有步骤地推进。
2. 在课堂教学中渗透语言文字知识,特别是在语文课上加强听说读写的训练。
3. 组织专题讲座,邀请知名学者来校讲学,拓宽师生视野。
4. 设立奖励机制,表彰在语言文字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
5. 利用校园网、广播站等多种媒介宣传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重要性。
五、监督考核
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体系,通过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实际情况,并将结果作为评价各年级段、班级乃至每位教师业绩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同时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语言文字氛围。
六、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所有。今后若需修改,则须经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方可执行。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相关规定,请大家严格遵守并积极践行,让我们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充满活力且富有文化气息的学习型社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