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设定:
在一个安静的教室里,布置成一个小法庭的样子。黑板上写着“模拟法庭”四个大字,旁边贴着一些关于法律知识的小海报。教室中央摆放了一张桌子作为审判席,两旁分别放置了原告席和被告席。
角色分配:
法官:李老师
原告(受害者):张小明
被告(施害者):王大力
律师(原告方):陈律师
律师(被告方):赵律师
证人:李晓红(目击者)
剧情开始:
法官敲响法槌:“现在开庭!今天我们将审理一起发生在某中学内的校园欺凌案件。请双方当事人就座。”
原告律师站起身发言:“尊敬的法官大人,我代表我的当事人张小明提起诉讼。据调查,我的当事人在校园内多次遭到被告王大力及其同伙的言语侮辱与身体攻击。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他的身心健康,影响了他正常的学习生活。”
被告律师反驳道:“尊敬的法官大人,我们认为这是一场误会。我的当事人只是和原告有过一些小摩擦,并没有达到欺凌的程度。”
法官示意双方坐下后问:“张小明同学,请你描述一下事情的具体经过。”
张小明紧张地站起来回答:“那天放学后,我在校门口等公交车时,被王大力和他的几个朋友围住。他们说我成绩好是因为作弊,还推搡我,把我摔倒在地上。后来还踢了我的书包,把里面的东西都撒了出来。”
法官转向李晓红问道:“李晓红同学,你当时也在场吗?能否补充说明一下?”
李晓红点点头说:“是的,我当时就在不远处。看到王大力他们一直在欺负张小明,虽然我没有直接参与,但我听到了他们的辱骂声,并且亲眼看见张小明被推倒。”
法官沉思片刻后宣布休庭十分钟,以便双方准备最后陈述。
……
法官再次敲响法槌:“经过审理,本庭认为被告王大力的行为构成了校园欺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给予王大力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向张小明公开道歉。同时建议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全体起立,法官敲响最后一记法槌:“本次庭审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配合!”
(注:以上内容为虚构情节,旨在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促进校园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