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人民防空工程的设计与建设,提高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确保人防设施在战时和平时均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经研究决定,现将《无锡市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规则适用于无锡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人防工程项目的面积计算工作。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则进行设计、施工及验收。
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本规则存在不足或需调整之处,请及时反馈至无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便进一步完善。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无锡市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规则》(试行)即开始施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本规则,确保人防工程的规范化管理和高效运行。
特此通知。
无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无锡市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规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