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是孟子的一篇经典散文,选自《孟子·告子上》。这篇文章以“鱼”和“熊掌”的比喻,阐述了人生中重要的取舍之道,提出了“舍生取义”的崇高精神理念。
原文如下: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译文如下: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我会选择放弃鱼而选择熊掌。生命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拥有,我会选择放弃生命而选择正义。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我所追求的东西比生命更重要,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有些事情比死亡更让我厌恶,因此我不会逃避一切可能带来的危险。如果人们所想要的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他们就会采用任何手段来保全生命;如果人们所厌恶的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他们就会采取任何方法来避免灾难。然而,有些人为了正义宁愿牺牲生命,有些人为了逃避灾难却会不惜一切代价。由此可见,人们所追求的东西确实比生命重要,所厌恶的东西确实比死亡可怕。不仅贤德的人有这样的品格,所有人都有这种本性,只是贤德的人能够保持这种本性而不丧失罢了。
鉴赏:
孟子通过“鱼”与“熊掌”的比喻,形象地说明了人在面对两难抉择时应当如何取舍。在孟子看来,“义”高于“生”,是一种超越物质利益的精神追求。他强调了人的道德自觉性和对高尚品德的坚守,认为只有具备坚定信念的人才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选择。这种思想不仅体现了儒家的核心价值观,也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文章语言简练生动,逻辑严密,通过对“欲”与“恶”的深入剖析,揭示了人性深处的矛盾与挣扎,具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和哲学意义。同时,它还提醒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要时刻警惕外界诱惑,坚持原则,做一个有责任感、有担当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