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员工因公出差期间的差旅补助管理,确保差旅费用的合理使用及高效报销流程,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因工作需要前往异地办公或参加相关活动的正式员工。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部、市场部、技术支持部等需频繁外出工作的部门。临时借调人员及其他特殊情况下的员工也应参照执行。
二、差旅补助标准
根据员工所赴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差异,公司将差旅补助分为三类区域:
- 一类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每日补助标准为人民币300元;
- 二类地区(如省会城市及部分经济发达地级市):每日补助标准为人民币200元;
- 三类地区(其他县级市及农村地区):每日补助标准为人民币100元。
上述补助涵盖餐饮、交通及其他日常开销,不再额外报销餐费发票或其他小额支出凭证。
三、申请与审批流程
1. 员工在出发前须填写《出差申请表》,明确出差目的、行程安排以及预计返回日期,并提交至直属主管审核;
2. 主管需在接到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若同意则将表格转交财务部备案;
3. 出差结束后,员工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的报销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住宿发票、车票、机票等原始凭证;
4. 财务部将在收到完整资料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发放相应款项。
四、注意事项
- 所有票据必须真实有效,不得虚报或伪造;
- 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实际花费超出规定限额,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并获得批准;
- 对于未按期提交报销材料的员工,公司将暂停其当月绩效奖金发放直至补齐手续为止。
五、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说明并适时调整政策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财务管理秩序。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期望能够在保证工作效率的同时,有效控制企业运营成本,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