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学生心理健康,维护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以下为具体细则:
一、心理咨询室开放时间
心理咨询室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对外开放,特殊情况可提前预约。
二、咨询预约流程
1. 学生或家长可通过班主任或心理辅导老师预约心理咨询。
2. 预约时需提供基本信息(如姓名、年级、联系方式等),以便安排合适的咨询时间。
三、保密原则
1. 心理咨询室将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任何咨询内容。
2. 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披露信息,必须征得当事人的书面同意,并确保信息使用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四、设备与环境管理
1. 定期检查心理咨询室内设施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2. 保持室内整洁、安静,营造温馨舒适的氛围。
五、档案管理
1. 建立详细的咨询记录档案,包括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咨询过程及结果等。
2. 档案资料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损坏。
六、培训与发展
1. 定期组织心理辅导老师参加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 鼓励教师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推动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持续改进。
七、紧急情况处理
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心理咨询室工作人员应迅速采取措施,并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进行协助。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心理支持平台,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发展。希望全体师生能够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和谐美好的校园环境。
此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中小学心理咨询室的工作流程,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保护每位来访者的隐私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