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中学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食堂和相关食品供应环节的操作流程,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同时在发现问题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潜在风险。
一、食品采购管理
1. 严格筛选供应商
学校食堂需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食品供应商合作,并定期对其资质进行审核。禁止采购来源不明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材料。
2. 索证索票制度
每次采购食品时,必须索取并保存相关证明文件(如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等),以备查验。
3. 验收检查
食堂工作人员应对每批进货食品进行验收,包括感官检查、标签核对以及必要的抽样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拒收。
二、食品储存与加工
1. 分类存放
各类食品应当按照其特性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冷藏冷冻设备需保持清洁且温度达标。
2. 先进先出原则
在使用食品原料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因储存时间过长导致变质。
3. 加工卫生要求
所有食品加工过程必须符合卫生操作规程,所有接触食品的人员需持有健康证明并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
三、食品召回机制
1. 快速响应
当接到上级部门通知或通过自查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时,应迅速启动召回程序。第一时间停止问题食品的销售或使用,并通知相关人员。
2. 记录存档
对召回的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召回原因、范围、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形成完整的档案备查。
3. 消费者告知
如果问题食品已流向市场,则应及时通过公告或其他适当方式向消费者说明情况,并提供退货退款等服务。
四、停止经营规定
1. 暂停营业条件
若发现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或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则可依法决定暂时关闭食堂,直至整改完毕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重新开业。
2. 责任追究
对于因疏忽大意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监督与考核
1. 内部自查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中。
2. 外部监管
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积极配合各项检查工作。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希望能够构建起一个安全可靠的校园餐饮环境,让每一位师生都能吃得放心、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