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的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制定本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通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更加完善,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全面提高,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重点任务
1. 强化源头管控
严格把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关,优化产业布局,推进园区化、集约化发展。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环保要求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或整改。
2.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高风险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力度,提升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应急预案体系。
4.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实战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5. 推动科技赋能监管
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平台,实现全过程、全链条动态监控。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 加大资金投入
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
3. 严格考核问责
将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对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提升整体防控能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