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幼儿园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秩序,规范门卫管理工作,提升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所有门卫人员的日常管理与工作职责,旨在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教育环境。
一、门卫职责
1. 门卫是幼儿园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园方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 负责幼儿园大门的出入管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确保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
3. 对接送幼儿的家长进行身份核实,确认是否为幼儿监护人或授权委托人,防止陌生人接走幼儿。
4. 每日定时巡查校园各区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5. 管理好门卫室内的设施设备,保持整洁有序,确保监控系统、对讲机等设备正常运行。
二、进出管理规定
1. 幼儿在入园和离园时段,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班主任报备并出具书面证明。
2. 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必须先在门卫处登记,说明事由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经许可后方可进入。
3.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4. 教职工及工作人员凭工作证进出,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出入,应提前报备并做好登记。
三、工作纪律要求
1. 门卫人员应着装整洁,佩戴工作标识,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2. 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闲聊、玩手机等。
3. 严禁私自允许他人进入校园或代为接送幼儿,违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4. 遇到紧急情况时,要冷静应对,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师生安全。
四、培训与考核
1. 幼儿园定期组织门卫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应急处理能力和服务意识。
2. 对门卫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奖惩的重要依据。
3. 对于工作不称职或违反规定的门卫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调岗或辞退处理。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幼儿园安保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各相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幼儿园的安全与稳定。
通过严格执行《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提升幼儿园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安心、放心的学习和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