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简称:福州科技学院)(一、)】为规范招生行为,保障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11年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1年度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一、学校概况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简称:福州科技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注重实践教学与职业技能培养,致力于为社会输送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招生对象
凡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且符合教育部及福建省教育厅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我校。我校面向全国多个省市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2011年招生专业涵盖机电工程、信息技术、经济管理、艺术设计、护理等多个领域,共计数十个专业方向。各专业招生人数根据实际需求和生源情况确定,具体详见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招生计划表。
四、录取原则
1.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教育厅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 普通类专业按考生志愿顺序、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艺术类专业则按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综合排名录取。
3. 对于进档考生,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将根据考生服从志愿进行调剂,确保考生顺利入学。
五、学费标准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招生简章或学校官网。学生在校期间需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六、奖助政策
为鼓励优秀学生,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联系方式
如对招生政策有疑问,可拨打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591-XXXXXXX,或登录学校官方网站(www.fzst.edu.cn)查询相关信息。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共创美好未来。
(注:以上内容为模拟生成,仅用于展示格式与内容结构,不涉及真实数据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