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良玉列传】秦良玉,字贞素,四川忠州人,明末女将,亦为历史上罕见之巾帼英雄。其生平事迹,虽不载于正史《明史》之中,然在《明实录》、《明史·列女传》及地方志中皆有记载,足见其名之重。
秦良玉出身将门,父秦葵,曾任守备,家学渊源,自幼习武,通晓兵法,尤善骑射。其兄秦邦屏、秦民屏,皆为军中骁将,兄弟同心,共卫边疆。秦良玉虽为女子,然志气不凡,常以“男儿当自强”自勉,遂立志从军,保家卫国。
崇祯三年(1630年),李自成起义军攻陷襄阳,明廷震动。时秦良玉已年近五十,然仍请缨出征,率所部白杆兵,赴京勤王。其兵士皆身披白甲,手持长矛,号为“白杆军”,威震敌胆。秦良玉亲自督战,屡立战功,朝廷嘉奖,授其为副总兵,后升至总兵,封为“忠贞侯”。
其治军严整,赏罚分明,将士皆愿为其效死。据《明史·列女传》载:“良玉性情刚烈,治军如铁,士卒畏之,而爱之。”每逢战事,她必亲临前线,与将士同甘共苦,故其部下多愿为其赴汤蹈火。
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攻破北京,崇祯帝自缢煤山。秦良玉闻讯,悲愤交加,誓死不降,率部退守四川,继续抵抗清军。然时局已定,明室倾颓,秦良玉孤军难支,最终退隐乡里,终老于蜀中。
秦良玉一生,历经战乱,屡建奇功,虽为女子,却能执剑报国,实属难得。其事迹流传后世,被后人誉为“巾帼不让须眉”。清代文人曾赞曰:“秦良玉,女中丈夫也,其志可嘉,其勇可敬。”
然历史多以男子为主角,秦良玉之名虽显于一时,终未入《明史》正传,仅列于《列女传》中,实为憾事。然其精神,早已铭刻于华夏儿女心中,成为后世女性奋发图强、保家卫国之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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