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热】】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管理,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要求,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在本辖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无论是在公共场所、居民小区、道路两侧,还是在私人住宅区域内,均不得以任何形式燃放烟花爆竹。
二、各社区、村委会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通过广播、公告栏、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居民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三、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或相关部门举报热线,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生活环境。
让我们携手共建和谐家园,从我做起,远离烟花爆竹,守护蓝天白云,共享平安幸福生活。
特此通知。
XX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