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验收管理制度版】为规范药品采购与验收流程,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管理要求,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药品验收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药品采购、入库及验收的相关岗位人员。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采购的各类药品,包括但不限于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中药材、医疗器械等。凡进入公司仓库或药房的药品,均须按照本制度进行验收。
二、验收职责分工
1. 采购部门:负责药品的采购计划制定、供应商资质审核及采购合同签订。
2. 质量管理部:负责药品验收标准的制定、验收过程的质量监督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 仓储部门:负责药品的接收、核对、登记及储存管理,确保药品在验收过程中不发生损坏或变质。
三、验收依据
药品验收应依据以下内容进行: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注册证等文件;
- 药品包装上的标签、说明书是否完整、清晰;
- 药品外观是否完好无损,有无破损、污染、变色等异常情况;
- 药品有效期是否符合规定,不得接收临近有效期或过期药品。
四、验收流程
1. 到货通知:采购部门应在药品到达前通知仓储部门,并提供相关采购单据及运输信息。
2. 初步检查:仓储人员在药品到达后,首先进行外包装检查,确认无破损、无污染。
3. 核对信息: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是否与采购订单一致。
4. 质量检查:由质量管理部人员进行抽样检查,查看药品外观、包装、标签等是否符合标准。
5. 记录存档:验收完成后,填写《药品验收记录表》,并归档保存,以备后续追溯。
五、不合格药品处理
对于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隔离存放,并上报质量管理部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括:
- 退回供应商;
- 报废处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 申请技术鉴定,确定是否可降级使用。
六、验收记录管理
所有药品验收记录应真实、完整、可追溯。记录内容应包括:
- 验收日期;
- 药品名称、规格、数量;
- 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
- 验收人员签字;
- 验收结果(合格/不合格)。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药品验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备注:本制度为内部管理文件,未经许可不得对外公开或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