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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学时认定细则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县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素养与教学能力,推动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本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用于规范和指导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校本培训中涉及现代教育技术相关内容的学时认定工作。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歙县内所有在职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的教师。凡是在校本培训中参与现代教育技术学习活动的教师均可依据本细则申请相应的学时认定。

二、学时认定标准

1. 理论学习:教师通过线上或线下课程完成现代教育技术基础知识的学习,并提交学习心得或总结报告,可按每课时0.5学时的标准予以认定;

2. 实践操作:教师需结合实际教学场景,利用信息化工具开展课堂设计或资源开发,经审核合格后,每次实践活动可认定为1学时;

3. 项目研究:教师以团队形式参与基于现代教育技术的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完成阶段性成果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的,每项课题可认定为4学时;

4. 观摩交流:教师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示范课或其他相关学术交流活动,每次活动可认定为0.5学时。

三、申报流程

1. 教师需在活动结束后填写《现代教育技术学时认定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学习笔记、案例分析、项目成果等);

2. 所属学校负责初审教师提交的资料,确认无误后上报至县教育局;

3. 县教育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核,最终确定学时数量并予以公示。

四、监督管理

为确保学时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县教育局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抽查教师的学习情况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教师当年的学时认定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理。

五、其他事项

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歙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 如遇特殊情况或未尽事宜,可由县教育局另行补充规定。

希望通过本细则的实施,能够有效激发广大教师参与现代教育技术学习的积极性,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为推动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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